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中国国籍海外生活政策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国国籍海外生活政策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具有中国国籍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?
  2. 我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什么?

具有中国国籍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?

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居住在国外,他们被称为华侨!也可以说成侨居在国外的中国人!这些人有的在国外生活了很多年但没有加入居住国的国籍。但临时到国外工作、访问、学习和旅行的人员不能称谓华侨。

还有一种居住在国外但取得当地的国籍这些人被称为华人!

那就是华侨,即侨居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人。

华侨是指在国外定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。华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,依法享有中国公民应有的权利,并履行相应的义务。中国宪法明文规定,保护华侨在国外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是中国***的职责。

我国国籍法明确规定什么?

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

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施行

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、丧失和恢复,都适用本法。

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,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。

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。

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中国,具有中国国籍。

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,本人出生在外国,具有中国国籍;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,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,不具有中国国籍。

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,定居在中国,本人出生在中国,具有中国国籍。

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,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,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:

一、中国人的近亲属;

二、定居在中国的;

三、有其它正当理由。

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,即取得中国国籍;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,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。

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,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,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。

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:

一、外国人的近亲属;

二、定居在外国的;

三、有其它正当理由。

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,即丧失中国国籍。

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,不得退出中国国籍。

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,具有正当理由,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;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,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。

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、丧失和恢复,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,必须办理申请手续。未满十八周岁的人,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。

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,在国内为当地市、县公安局,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。

第十六条 加入、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。经批准的,由公安部发给证书。

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,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,继续有效。

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我国《国籍法》明确规定,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中明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。

中国***处理双重国籍的态度是:

(1)坚持一人一国籍,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。

(2)尊重本人意愿,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。

(3)如果中国公民在他国获得他国国籍,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。但有必要时可以恢复中国国籍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国籍海外生活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中国国籍海外生活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